五星级酒店里出售的“LV”,也不能保证是真货?位于东莞市石龙镇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被发现出售仿冒“LV”商标的手袋、银包、领带、皮带、眼镜、鞋等六种商品,从而引出六宗侵权官司。

LV假货几可乱真
五星级酒店里出售的“LV”,也不能保证是真货?位于东莞市石龙镇的一家五星级酒店被发现出售仿冒“LV”商标的手袋、银包、领带、皮带、眼镜、鞋等六种商品,从而引出六宗侵权官司。
记者昨日获悉,涉嫌侵犯LV领带商标权的案件已率先作出判决。尽管该五星级酒店只承认与假货店是租赁关系,但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该酒店需与卖假货的商铺共同承担侵权责任,赔偿人民币10万元。此案目前还未正式生效,这一期间内,双方都有上诉的权利。
法院欲借此案提醒酒店行业,酒店出租大堂店铺贩卖冒牌商品,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八件“LV”卖2000多元
据悉,这一系列案件很有可能是LV商标权的所有者———路易威登马利蒂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LV公司)首次在东莞提起的起诉酒店侵权的官司。作为起诉前的准备,去年8月30日,LV公司预先派出代理人,并在公证人员的陪同下,以消费者身份购买了这家位于石龙的五星级酒店大堂商铺里出售的LV产品,包括手袋2个、银包2个、皮带1条、领带1条、眼镜1副、鞋1双,总价人民币2150元。
事实上,这家位于酒店左边第二间的商铺并没有独立招牌,LV公司的代理人从店铺里获得了一张名片,上面注明该店为“集荣金鹰名店”。经查询,其法定代表人为赵某。然而,LV代理人通过刷卡埋单时,从酒店获得的商品发票上又印有“东莞市石龙某大酒店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”图样。去年10月,LV公司将赵某以及该五星级酒店一起告上法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