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心里听到你歌唱
“我想我已经厌倦了人们塑造出来的我的形象,而我自己也在扮演这个角色,有时是有意的,有时是下意识的,这对我来说太难以忍受,于是就在一个辉煌的夜晚把这一切彻底结束了。”
第一次到巴黎是在一个冬夜,第二天中午醒来,先不管卢浮宫、大铁塔,坐地铁6号线直奔拉雪兹神父公墓。为了不走错路,在门口买了张地图,因为这里埋葬着许多名人,王尔德、肖邦,还有我们中学历史课本中提到的公社社员墙。在地图上先找到吉姆·莫里森的名字,到了附近,看见一群衣衫“褴褛”的嬉皮士聚在那里,知道就是了。一个站在后面的女孩认真地哭着,问她哭什么,她说,“今天是他的生日”。除了玫瑰,他的墓地还供着很多与众不同的东西:香烟、啤酒、写在纸片上的诗歌、涂鸦……唯独在这儿,生死之间的差别不是那么庄严。
音乐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成长,那些令人难忘的歌曲,在生活的不同时期出现的音符,就成为生命的配乐。90年代中,郝舫带着奥利弗·斯通拍的电影《大门》的录像到我们学校来做讲座,那时大学里这类文艺讲座很多。之前不久刚在收音机里听过大门乐队的《风雨骑士》,一听到就傻掉了,不知道摇滚音乐还可以这样富有戏剧性,像宗教音乐那般辉煌。
现在,吉姆·莫里森已经去世37年,大门乐队也已经成为不朽的传奇。在奥利弗·斯通的电影中,他把吉姆塑造成一个沉溺于酒精的浪子,但在文本传记《此地无人生还》中,则对他有比较全面的展现,可以看到他的才华、敏感、教养、哥们义气,他的阅读癖、自我解嘲的幽默感,以及贯穿他生命始终的反叛精神。这本书在他去世后完成,建立在对其他乐队成员以及他家人和朋友大量采访的基础上。两位作者是杰里·霍普金斯和丹尼·萨格曼,前者曾经是《滚石》的撰稿人,给吉姆做过长篇专访;后者13岁就在大门乐队的办公室出入,从帮歌迷回信做起,一直跟随乐队多年。
吉姆的整个人生是各种极端性矛盾的集中点。他出生于一个美国海军家庭,父亲47岁成为美国海军史上最年轻的上将。男性军人“父权神圣,不可侵犯”,激起吉姆强烈的对抗情绪。他从小喜欢阅读,对各种疯狂的文艺理论敏感,读尼采读到了骨子里。他还是个中学生时就已经桀骜不驯和自我放纵,青少年时代喜欢绘画和写诗,在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学电影之前,都不曾表现出对音乐有什么特别的热情。但是在加州海滩和后来“大门”乐队的键盘手瑞·曼扎克的偶遇,使他成为一个自我创作的歌手。他既羞怯又有表现欲,舞台表演给了他的疯狂一个出口。当一份音乐杂志问他是怎样为成为明星做准备时,他只是答道:“我不再理发了。”然而他没有说出来的是“我开始嗑药了”。他用这种手段来实现尼采所说的酒神精神,找到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感知的大门,乐队的名字就来源于这个典故。在60年代,很多人都是这样以超速度向人生的终点狂奔,不过本来他们在意的可能也就是生命的强度而非长度。这一过程也释放出吉姆内心黑暗的一面,成名后他和家庭彻底断绝来往,把自己视为革命性的人物,但他又不愿意领导革命,他们的歌词从来没有像披头士那样,有“让我们来改变世界吧”的煽情。尽管他说自己的一些歌曲是以图像的形式进入脑海,但他却一直都很清楚那些图像中的反抗与启示录般的本质——做一个殉道者。当他的歌迷与摇滚界开始把他当做是社会政治运动的带头人时,他表面上不为所动,内心还是高兴的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相信专辑能发挥与早期革命中的印刷品一样的作用。